入境限制
由2020年3月25日(00:00 HKT)起,只有持有下列證件的香港居民才能進入香港:
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或香港身份證上具有:
“*” 符號、“ A”或“ R”標記
“ C” 標記(須隨附有效的工作簽證或學習簽證)
“ U” 標記(注意:此類型的香港身份證持有人須在辦理登機手續前獲得香港入境處的批准)
香港特區護照或英國國民(海外)護照(具有香港居留權)
簽證身份書
非香港居民將被拒絕入境。
豁免入境限制
以下乘客豁免入境限制:
由中國內地、台灣或澳門特別行政區出發並在過去14天未到過其他國家/地區的乘客
外交/公務護照持有人(須遵守現行簽證要求)
香港居民的配偶和子女
履行公務的地方**人員
獲香港特區**批准進行抗流行病工作的人員
持有新入境簽證來港工作、學習、建立或從事任何業務,或定居的乘客屬於此豁免類別的乘客,仍必須符合至少14天預期/獲許可逗留期限的條件,以接受強制檢疫14天,否則將被拒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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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来港工作、学习或建立商业业务、定居的乘客,会拒绝入境香港。